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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许可私自销售瑞香红苗木,这家企业被判15万!
2024-06-0119


瑞香红新品种维权工作已取得突破性进展!


绥中县某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未经品种权人许可,销售“瑞香红”苹果品种,经河南省依斯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结果品种间相似度为100%,判定为疑同品种。
木美土里瑞香红维权律师团队向当地法院进行起诉,请求临时保护期的使用费。法院公开开庭受理了此案,并作出以下判决:

绥中县某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木美土里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支付临时保护期使用费及合理开支共计 150000 元。


一审案件受理费 13800 元,由绥中县某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负担 7705 元,由木美土里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负担 6095 元。


“瑞香红”苹果是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选育的苹果新品种 ,2021年6月18日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授予植物新品种权(CAN20191003428)。

2020年10月22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授权木美土里公司以独占方式享有“瑞香红”苗木生产繁育、销售权和从事相应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名称使用权,并负责打击“瑞香红”苗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类侵权行为。
保护新优品种,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种植者的合法权益!

后续,木美土里公司将继续加大维权力度,扩大调查范围,维护合法人权益。“瑞香红”新品种保护我们势在必行!
国家对苗木新品种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也越来越大,苗木从业者切记: 勿侵权,侵权必重罚 。

购买苗木,请通过正规渠道,联系电话:400-816-5158!


微信号中国果品流通协会

信息部|010-66095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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